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党委和纪委需切实履行责任,必须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首先要严格纪律要求。行政不作为、作风粗暴、吃拿卡要、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基层时有发生,但有些人漠然视之,总以为这是个别现象,影响不了大局,甚至持回避、默认、跟从的态度。正是这种思想认识,导致一些小问题逐步演化成风,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党员干部应首先消除思想认识误区,克己力行,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要认真查摆思想认识误区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时刻绷紧遵守纪律这根弦,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自觉做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其次要强化监督问责。政策落实不到位,或执行有偏差,就会大打折扣,难受群众欢迎。近年来,党的惠民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工作必须紧紧跟上。同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特别是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等行为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确保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依纪依法、公正廉洁办事,减少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三要畅通信访渠道。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必须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群众信访维权和矛盾预警排查机制,积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对社会管理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经常性分析和排查,发挥纪检、信访等机关或部门的信访举报受理职能作用,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不断拓宽群众反映情况、表达诉求,寻求解决问题的渠道和途径,从而确保群众有地方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四要严厉查办案件。近年来,侵占涉农资金、征地拆迁补偿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呈上升趋势,案件虽小,但损害群众利益最直接,也最容易被忽视。要坚持抓早抓小,以零容忍的态度下大力气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如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等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文/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