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十八大以来,中央强力反腐,以雷霆之势横扫官场腐败,以霹雳手段重拳出击,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记录,让手握公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社会风气逐渐清明。
然而,在我国,80%的公务员、95%以上的领导干部都是共产党员,还有少部分涉案人员不适用执行党的纪律的公职人员成了纪律利剑够不倒、打不着、无法管的“无管人员”,造成“漏网”,逃脱惩处。
一系列的“打虎拍蝇”行动证明,只有集中全党力量,形成密不透风的高压态势,通过严厉惩治,才能形成巨大的震慑效果,有效预防腐败,净化政治生态,建设廉洁政府。
依法治国就需要十个手指弹钢琴,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结合,既要发挥纪委对党员干部监督检查的“右手”作用;也要发挥好“左手”作用,让所有公职人员接受监察全覆盖,确保案件处置上,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不枉不漏一人。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就是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左手”打造更锋利的利剑,把监督的臂膀接骨加长,把“左手”功能进行再强化,并换上一对“超威电池”,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探照灯能照到党内监督到达不到的地方,牢牢盯住滋生腐败的每个细小的缝隙,对违纪苗头露头就打、寸步不让。(文/索玛明月)(转载时略有删减)